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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召开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发布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
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公司《201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       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需对其 2014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报告内容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第 1、2、4、5、6 项议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 3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
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
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
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26 日 8:3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
     2、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宝安投票”“昨天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
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1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0
2          公司《201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 意                                1 股
                 反 对                                2 股
                 弃 权                                3 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
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阳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另附: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公司《201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        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
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
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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