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兰州佛慈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位于安宁区的 G1408 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并于近日发布了土地挂牌出让公告(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anzhou.gov.cn)。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G1408 号
2、宗地位置:安宁区 B575 号规划路以南、533 号规划路(鑫源路)以东、
T550 号规划路(莫高大道)以西、T511 号规划路以北
3、供地条件:(1)供应方式:净地供应;(2)配建保障房:若竞价未达到
限定的最高地价,须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 10%的比例无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
产权无偿交市政府;若竞价过程中,报价达到了限定的最高地价,且有两家以上
竞买者,则以配建保障性住房 22220 ㎡为基数开始竞配建面积,产权无偿交市政
府;(3)宗地内须配建幼儿园一所,建成后无偿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4、出让面积:105767.1 平方米,合 158.651 亩
5、用地规划指标:(1)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
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40%);(2)容积率:居住用地≤3.5,商业办公用地≤5.0;
(3)绿地率:居住用地≥30%,商业办公用地≥20%;(4)建筑密度:居住用地
≤20%,商业办公用地≤45%。
6、出让年限:商业用地 40 年,居住用地 70 年
7、竞买保证金:40710 万元
8、竞买起始价:81420 万元
9、增价幅度:100 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
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可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工作日)向兰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8 日
17:00 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四、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9:30;
2、拍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27 号规划国土大厦 16 楼大会议厅。
上述拍卖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属于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建设所在土地,根据
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该块土地拍卖所得收益的 85%归属本公司,用于公司兰州
新区项目建设。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土地拍卖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