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 2015-30 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西藏天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和西藏天路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有关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了预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形式表决,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依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募集资
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合计不超过121,604,938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不超过98,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并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
1 2,0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81,132.00 43,400.00
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 2×2,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余热发 7,000.00 5,020.00
电工程项目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技
3 18,524.68 7,340.00
改工程项目
4 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13,220.00 13,22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9,520.00 29,520.00
合计 149,396.68 98,500.00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2015年5月22日,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发布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
分配实施公告》,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47,200,000股为基数进
行红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即每股派现金红利0.05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360,000元;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
除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5月28日。根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
过122,360,248股,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8.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仍为不超过98,500万元。
2、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29,520万元调整为27,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20,099,378股,募集资
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96,680万元,并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
1 2,0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81,132.00 43,400.00
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 2×2,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余热发 7,000.00 5,020.00
电工程项目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技
3 18,524.68 7,340.00
改工程项目
4 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13,220.00 13,22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7,715.12 27,700.00
合计 147,591.80 96,680.00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发行底价仍为
不低于8.05元/股,募集资金用途不变。
依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因此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宜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易德鹤、张韶华、曾庆高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经
营现状以及资本市场整体情况实施的,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
影响。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公司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
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公司重新编制
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
稿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公司重新编制
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第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