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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6-11-30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11月6日、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刊登了《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和《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已于11月24日发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发布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4日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12月4日。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23日
    3、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1月24日、2006年11月3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156号武塑工业园1号楼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1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11月24日)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次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预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和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指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七项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详见《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1月24日-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12月4日上午9:30-11:30。
    3、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156号武塑工业园1号楼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27-59405215
    传    真:027-59405210
    六、采取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06年11月30日-12月4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深市挂牌股票代码   深市挂牌股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360665            武塑投票             1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塑投票      1      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        1元
                           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武汉塑料”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65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资产捐赠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65             买入           1元              2股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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