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11
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鑫光 5”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进展情况暨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 12月 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珠中法民二破字第 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本公司的《重整计划》(详见公司 2014年 12月 9日公告)。
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由珠海鑫光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
通过前期大量艰苦、细致的遴选工作,珠海鑫光已初步选定重组方,与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达建服”)签订了有关资产重组的《意向书》。现将《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珠海鑫光应尽快着手开始对翼达建服进行尽职
调查,同时安排中介机构开始对翼达建服进行审计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对翼达建服的审计与评估工作取得初步结果后,各有关方签订
正式重组协议。签订正式重组协议后,各方按照正式签署的重组协议履行。
三、若三个月内各有关方未能签署正式的重组协议,则本意向书终
止执行。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并将对《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但前述事项仍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