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出售股份的通知,其于2015年6月17日、2015
年6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分别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82万股和360万股,成交均价为27.07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44,448.94万元。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5年6月17日 27.07 12,820,000 1.54
牟金香 大宗交易 2015年6月18日 27.07 3,600,000 0.43
合 计 - - 16,420,000 1.97
注: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
从835,218,322股减至835,113,322股。
牟金香女士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5-035)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1.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0,355,805 31.18 243,935,805 29.21
其中:无限售
牟金香 46,653,952 5.59 30,233,952 3.6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13,701,853 25.59 213,701,853 25.59
股份
本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3,935,80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29.2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本次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 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 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 公司将督促牟金香女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