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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刚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15-06-18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 C 座 40-3 四-五层邮编:100027
            F4-5,C40-3,Building40,XingFuErCun,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7,PRC
            电话/TEL:(8610)50867666 传真/FAX:(8610)50867998
            网址/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五年六月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广州 GUANGZHOU    深圳 SHENZHEN   海口 HAIKOU   西安 XI’AN 青岛 QINGDAO
      杭州 HANGZHOU   南京 NANJING 沈阳 SHENYANG 天津 TIANJIN 成都 CHENGDU          菏泽 HEZE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关于本次收购的主体...................................................................................... 5
二、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13
三、关于本次收购的方式.................................................................................... 14
四、关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 22
五、关于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 ............................................................................ 23
六、关于本次收购对太原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 .......................................... 25
七、关于收购人与太原刚玉股份之间的重大交易 .............................................. 32
八、关于收购人前 6 个月买卖太原刚玉股份交易股票的情况 ........................... 34
九、结论意见 ...................................................................................................... 35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太原刚玉、上市公司、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0795
公司
联宜电机、标的公司   指   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联宜电机全体股东的合称,包括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华
                          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晓华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太原刚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自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人许晓华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联宜电机100%股权。同时,公司拟
                          向横店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拟用于标的资产MIOT信息化系统、研发
                          中心及微特电机产业化项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各方
协议》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各方
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
                          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合同》
《业绩补偿协议》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各方
                          之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各方
充协议》                  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定价基准日           指   太原刚玉董事会审议通过预案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年9月30日
横店控股             指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金华相家             指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人               指   横店控股及金华相家
《收购报告书》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司法
办法》                    部令第41号)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告[2010]33
规则(试行)》            号)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15】第0079号
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收购办法》、《准则1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所接受横店控股的
委托,对其与一致行动人金华相家以资产及现金认购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对太原
刚玉进行收购所出具之《收购报告书》之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查阅了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收购人提供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协议及授权文件、收购人主体资格资料、
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听取了本次收购相关各方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对有
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是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
在的有关事实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
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作出的。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
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出具的证明文件。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认定某些事项或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是
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
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收购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
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
等数据的适当资格。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收购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
报和公告,并且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收购人的如下保证:
    1、收购人已经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备的有关资料文件;
    2、收购人提供给本所的资料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无任何
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资料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收购的主体
    (一)横店控股
    1、基本情况
    根据横店控股持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横店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法定代表人:徐永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11 月 22 日至 2049 年 11 月 21 日
       企业注册号:330783000049656
    组织机构代码证:71767258-4
                                                                        法律意见书
       税务登记证号:浙税联字 330783717672584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
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
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横店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140,000                    70%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                                60,000                    30%
合计                                               200,000                   10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股权控制关系
       根据横店控股提供的书面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横店控股股东及股权控制
关系如下: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根据横店控股提供的有关文件、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横店控股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于 2001
年以增资的方式成为横店控股的股东,出资额为 14 亿元,占横店控股注册资本
的 70%。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出资额及出资比
例未发生变化。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是经浙江省东阳市乡镇企业局乡镇企(2001)54
号文批复,于 2001 年 8 月 3 日在东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持有编号
为浙东社证字第 77 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东阳市
经济贸易局。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为 14 亿元,住所地为东阳市横店
                                                                          法律意见书
镇万盛街横店集团大楼,业务范围为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
信息咨询服务,对有关企业实行资本投入、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的情况
       横店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社团
经济企业联合会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即其直接控股的企业包括:横店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控制的关联企
业即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简要情况如下:
       ①横店控股
       根据横店控股持有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和
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
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
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限制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根据《收购报告书》披露,横店控股主要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行业      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电子电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3,000      90%   电子器材、塑料元件、无线电原
气                                                   配件制造、加工
          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      1,000      90%   空调压缩机内置式保护器制造、
                                                     销售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18,000      64%   电子镇流器,节能灯及照明电器
          有限公司                                   制造,销售等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电      2,000      90%   电子陶瓷制品、电子材料、电子
          子有限公司                                 元器件等
          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     10,000      90%   汽车配件、机械设备、自动控制
          限公司                                     门窗等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电      3,000      90%   扬声器、小轮车、影视器材等
          声有限公司
          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      5,000      89%   电机生产制造与销售
          公司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     41,090      56%   磁性器材、电池、电子产品的生
          公司                                       产、销售
                                                                        法律意见书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   34,293    25.66%   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
         公司                                      列产品等
         浙江石金玄武岩纤维有     5,500      65%   矿物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限公司
         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     2,000     100%   产业投资、铝镁合金、机械设备、
         公司                                      液压升降台等销售
医药     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   10,000       90%   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制造等
         公司
         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   20,000       90%   医药化工、中间体等
         公司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4,687    22.5%   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制造等
商贸     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     3,160      90%   国内贸易,批发与零售
         司
         东阳市益特贸易有限公     5,000      90%   贸易、贸易代理、咨询服务
         司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     5,000      9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
         司                                        口业务等
化工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硅     3,000      90%   白炭黑、导电橡胶塑料型材、密
         材料有限公司                              封圈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8,000      80%   电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染     2,000      90%   染料,染料中间体制造加工等
         化有限公司
房产建   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   10,000       90%   房地产开发
筑       限公司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   36,000       90%   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潢等
         公司
         横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1,000      90%   园林古典建筑、房地产开发等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   50,000       90%   景区旅游服务及管理
         司
         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20,000       98%   全国影片发行;电影放映等
影视娱
  乐     东阳市横店禹山健身休                      健身、体育活动服务;提供影视
                                    50      90%
         闲会所有限公司                            拍摄场所
         浙江横店影视制作有限
                                 10,000     45%    影视产品制作、发行,广告
         公司
         横店集团上海产业发展
                                  6,000     90%    实业投资及管理
         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金华投资有限
                                  3,000     90%    对外投资
         公司
 投资
         浙江横店新能源技术有                      节能光伏、风电技术研发、新能
                                  5,000     90%
         限公司                                    源管理
         浙江横店元禹投资有限
                                  3,000     78%    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
         公司
                                                                         法律意见书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90%    房地产开发等产业投资
          浙江横店创业投资有限
                                   3,000     90%    投资及资产管理
          公司
          南华期货有限公司        51,000   51.31%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
                                  40,000   20.00%   小额贷款、咨询服务
 金融     限公司
          东阳市横店担保有限公
                                   5,000     90%    担保及项目投资
          司
          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文化艺术
                                     300     90%
          限公司                                    培训
          浙江横店航空产业有限
                                   10000     90%    航空项目投资管理
          公司
          横店集团针织有限公司     1,000     90%    针织等生产、销售
          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
                                     500    100%    自来水供应、生产
          公司
 其他
          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1,200     90%    燃气安装、供应
          浙江横店城市公共服务                      环保工程、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30,000     98%
          有限公司                                  等
          东阳市横店广告策划有
                                     100     90%    广告、摄影服务、器材租赁等
          限公司
          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                      住宿、餐饮、娱乐服务、汽车出
                                   6,000    100%
          限责任公司                                租服务
    ②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东阳
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横
店工业区,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出资占该公
司注册资本的 90%,法定代表人为葛向成。
       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一般经营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控股子公
司。
    3、最近 5 年涉及的诉讼、仲裁、行政和刑事处罚事项
    根据横店控股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横店控股最近五年内未受
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法律意见书
讼或者仲裁。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横店控股提供的书面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横店控股现任董事、监事
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徐永安       董事长、总裁      中国            浙江                     否
    徐文财       董事、副总裁      中国            浙江                     否
    胡天高       董事、副总裁      中国            浙江                     否
    厉宝平       董事、副总裁      中国            浙江                     否
    任立荣              董事       中国            浙江                     否
    葛向成             副总裁      中国            浙江                     否
厉国平                  监事       中国            浙江                     否
    黄桂苗              监事       中国            浙江                     否
     王力               监事       中国            浙江                     否
       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近 5 年以来未
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5、横店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情况
       根据横店控股和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
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横店控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
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002056             直接持有 56%
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00739             直接持有 22.5%,通过浙江横店
                                                             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 13.65%,
                                                             通过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
                                                             司持有 5.19%,通过横店集团家
                                                             园化工有限公司持有 3.9%
3           太原刚玉                      000795             直接持有 25.53%
       经本所律师核查,横店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除持有上述持股情况外,没有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法律意见书
情形,亦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
以上股权的情形。
      (二)金华相家
      1、基本情况
      根据金华相家持有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横店康裕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店控股
      住所: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312.8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1 日
      合伙企业注册号:33070000003476
      组织机构代码证:58901936-0
      税务登记证号:浙税联字 33078358901936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实业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华相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横店控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         175.8       13.3912%
  2             许晓华          有限合伙人            337.2       25.6856%
  3             王润英          有限合伙人              129        9.8263%
  4             季福生          有限合伙人             64.5        4.9132%
  5             王松伟          有限合伙人             64.5        4.9132%
  6             陆丽燕          有限合伙人             64.5        4.9132%
  7             何冬德          有限合伙人             38.7        2.9479%
  8             马巧芬          有限合伙人             38.7        2.9479%
  9             雷美红          有限合伙人             38.7        2.9479%
  10            楼荣福          有限合伙人             38.7        2.9479%
                                                              法律意见书
  11         曹生炜           有限合伙人          25.8       1.9653%
  12         黄海燕           有限合伙人          25.8       1.9653%
  13         吴明霞           有限合伙人          25.8       1.9653%
  14         朱智平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15         金永波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16         张洪彬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17         王海洋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18         王玲娟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19          陈常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0         朱伟丹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1          蒋晖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2         刘先芳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3         阮小丁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4         刘海平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5         马耀辉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6          郭艳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7         申屠君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8         蔡爱民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29         张进辉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30         潘国华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31         余俊根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32         章黎明           有限合伙人          12.9       0.9826%
                 合计                          1,312.8       100.0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所适用的法律及金华相家《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横店控股,
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横店控股的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一)横店
控股”部分。横店控股委派程燕姬担任执行合伙事务代表。程燕姬,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10105196404xxxxxx,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
镇万盛街。
    3、最近 5 年涉及的诉讼、仲裁、行政和刑事处罚事项
    根据金华相家出具说明和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金华相家最近五年内未受过
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法律意见书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金华相家系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横店控股,横店控股委派程
燕姬担任执行合伙事务代表。
    作为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之一,金华相家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本企业及其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5、金华相家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情况
    根据金华相家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金华相家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亦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的情形。
    (三)关于横店控股及金华相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金华相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横店控股,因此金华相家与横店控股互为关联
方,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金华相家和横店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收购办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金华相家和横店控股已经签订《授
权委托书》,授权由横店控股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编制和报送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等材料,依照《收购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
同意授权横店控股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收购报告书》已就收购人主体情况进行依法披露,
横店控股及金华相家为本次收购之收购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收购人
的各项资格和条件,不触及对上市公司收购人的禁止性规定横店控股及金华相家
在本次收购中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收购目的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收购报告书》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收购人本次收购的目
包括:
    1、拓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提高抗风险能力;
                                                               法律意见书
    2、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太原刚玉股份之意向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横店控股持有太原刚玉87,565,22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25.53%,通过本次收购,收购人将合计获得太原刚玉162,924,698股股
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79%,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
持有太原刚玉187,392,783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16%。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和本次
重组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向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横店控股及关联方金华相家对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具如下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
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次收购中收购人认购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
外,收购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本次新增权益之
股份的具体方案。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批准程序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4年12月9日,横店控股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所持联宜机电的股权认购太
原刚玉向其发行的股份,同时以现金认购太原刚玉向其发行的股份。
    2014年12月9日,金华相家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以所持联宜机电的股权认
购太原刚玉向其发行的股份。
    2015年6月12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尚需商务部审核通过。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收购报告书》已就本次收购目及批准程序的进行依
法披露,收购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目前阶段法定必需的批准程序,该等批
准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收购的方式
    (一)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横店控股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数量为
87,565,227股,持股比例为25.53%。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42,926,168股,预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与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101,560,596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
本总额不超过444,486,764股;假设配套融资不能实施,公司股本总额为
420,018,679股。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如下:
                  发行前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持股数(股)    比例      持股数(股)      比例
横店控股    87,565,227     25.53%      156,177,562    37.18%     180,645,647       40.64%
金华相家             -             -     6,747,136       1.61%     6,747,136        1.52%
 许晓华              -             -     1,733,040       0.41%     1,733,040        0.39%
太原东山
煤矿有限    21,236,624      6.19%       21,236,624       5.06%    21,236,624        4.78%
责任公司
其他社会
           234,124,317     68.27%      234,124,317    55.74%     234,124,317       52.67%
公众股东
  合计     342,926,168     100.00%     420,018,679    100.00%    444,486,764      100.00%
    (三)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4年12月9日,上市公司与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自然人许晓华签署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4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与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自
然人许晓华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联宜电机100%股权,依据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7亿元。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7亿元。
    (3)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太原刚玉拟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横店控股、金华相家、许晓华合计所持联
宜电机100%的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9.08元/股。太原
刚玉向各交易对方分别发行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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