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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刚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18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
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5号,以
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8,612,335股股份、
向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747,136股股份、向许
晓华发行1,733,04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468,08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 要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
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 要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要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相关手续。
     六、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 要求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
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玉旺     李艳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联系传真:0351-5501211
    二、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刘文      闫志刚
    联系人:刘文     闫志刚
   联系电话: 010-57631234
    联系传真:010-88091826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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