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17 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收到 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公司”)通知,兵 团国资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16 日通过二级市场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197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减持前兵团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127792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56%;减持后兵团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 180807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 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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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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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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