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同健股份代码公告编号根据《:非上《市众司监督编管理编号办法》、重大资产组全编管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务指引(试行)的《:
有关规定,湖国中南药房务连锁限以下正在筹划办股事南项经申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湖南同健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 6月 12日开市时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暂停转让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5年 8月 11日之前披露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恢复转让。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延期暂停转让。公司未提出延期恢复转让申请或延期恢复转让申请未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不晚于 2015年 8月 11日开市时起恢复转让交易。
证券简称:同健股份代码公告编号法》、请票自年月日开时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