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股东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武夷”)函告,中国武夷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 行的 13,000,000 股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武夷持有本公司股票 13,000,0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5.20%。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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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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