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补充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修订及补充披露在有效授权期限及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已经 201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有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
本市场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募集资金规模由不超过 15,59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2,860 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