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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10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2,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00 元。截至 2011 年 4 月 25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00 股,募集
资金总额 60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48,14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559,860,000.00 元,已由平安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存
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验资户 0372700122684 的人民币账户,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252,000.00 元 后 ,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51,608,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244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
款专用。
    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
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朝阳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通州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6 月 24 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简称:专户银行),
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3 月 15 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
—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四安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简称:专户
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分别
与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下
述专户于 2013 年度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为:1111425729300055140)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注销,余额 29,331.00
元转入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 1111425729300056290);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26008608018170072975)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注销,余额 3,081,845.51 元转入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
7358210182100000194)。
    下列专户于 2014 年度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朝阳路支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494958227734)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注销,余额 666,610.29
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账号:46506394923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安支行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714001040008604)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注销,余额 125.87 元转
入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账户
中(账号:10714001040008596)。
    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 39,162.36 万元,其中风
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投入 16,963.55 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期可
使用状态;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投入 6,398.81 万元,该项目已达
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超募资金已投入 15,800 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8,000
万元;模具制造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
态;对外投资 6,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189.69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191.25
万元,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或指定的理财账户。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说明
    (一)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原计划投资 19,500.00 万元,完成时
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由于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的厂房主体
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但由于配套基建工程进度稍慢,使得募投项目进程也相应
延后,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变更事项已
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累计投入
16,963.55 万元,项目结余 3,242.81 万元(其中含利息 706.36 万元),本项目已达
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二)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原计划投资 8303.30 万元,完成
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13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
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
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
目”。“模具制造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实施,公司
投入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进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
司作为“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
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后,该项目变更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
       1                                              8,303.30
               造项目
       2       模具制造项目                           1,800.00
                  合    计                           10,103.30
    (1)由于我公司设备的购置根据订单量的要求而增加,近年产品订单量的
减少尤其是风电产品需求量的减少,订单量低于预期使得设备的购置进度也相应
滞后,从而导致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滞后于预期投
资进度。公司将根据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行相应的设备配置,该项目完成时间
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累计投入
6,398.81 万元,项目结余 2,561.79 万元(其中含利息 657.73 万元),本项目已达
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2)“模具制造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截至 2014 年 5
月 12 日,“模具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8,114,126.62 元(其
中 114,126.62 元为 1800 万元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具体内容已在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五.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扩建电机
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结余、银行存款
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存款利息
                    承诺募集     募集资金
                                             及理财收入扣   募集资     项目状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
                                             除银行手续费   金结余       态
                      金额         金额
                                             等净额
风力发电机、电机
定 转 子 铁 心 制 造 19,500.00   16,963.55      706.36      3,242.81   已完成
项目
扩建电机定转子
冲片、铁心制造项 8,303.00        6,398.81       657.60      2,561.79   已完成
目
    合计                                      --        5,804.60     --
六.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说明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和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
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出现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我公司设备的购置根据订单量的要求而增加,近来产品订单量的减
少,尤其是风电产品需求量的减少,导致订单量低于预期使得设备的购置进度也
相应滞后,从而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进度滞后于预期投资进度。
    2、经过公司前期的研发投入,公司将原有设备进行优化升级,更大程度上
发挥了原有设备的利用率,从而节省了部分设备的采购费用。
七.    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同时后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
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
的效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5,804.6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八.    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
九.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决定将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
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募投项目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
情况,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的整体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有
利于募集资金更合理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
时,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风力发电机、
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达动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5,804.6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4,001.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1,984.0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承诺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通
达动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此事项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
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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