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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1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7,755,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5.7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32           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2     08*****111           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
   3     08*****409           上海鼎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 760 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邵际生
    咨询电话:0571-81639093、81639178
    传真电话:0571-81639096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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