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6 月 9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的
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
类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票据回购等。期限为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