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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0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董事 8 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1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由董事会决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定。                                                    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根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此外,公司还将
       需要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优先提供网络或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将在股东大会通    会的,视为出席。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2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股东投票权。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征集人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各     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
    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                          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视为废票,投票人所持股份数不计入表决结果。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废票,投票人所持股份数不计入表决结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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