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7.75%股份的股东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
于提议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6 月 5 日 9:00 时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 698 号)以通讯(电话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旭辉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2/3。监事会主席刘旭辉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刘旭辉认为:该议案已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否决,故反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2/3。监事会主席刘旭辉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刘旭辉认为:该议案已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否决,故反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2/3。监事会主席刘旭辉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刘旭辉认为:需要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
议案》已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否决,故反对。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1)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