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方案内容: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不超过 205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244.75 万元。该方案内容披露于
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5-028)。
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后有效表决票低于三票,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方案将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因公司股票发行,公司与拟参与认购的特定对象签署《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后有效表决票低于三票,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1、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 年 5 月 12 日召
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因公司股票发行需要,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对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及优先购买权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为了使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能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后有效表决票低于三票,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提请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拟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鉴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拟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