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和
6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将于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
2、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金海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朱坤华、实际控制人兄弟朱旭东和朱旭华以及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于今日接到上述首发限售股股东解除限售的申请,目前正在准备限售股
解除限售申请材料,并将于限售股实际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有关公司
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