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 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已认真 审阅议案内容,并对本次担保表示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 方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朱宝库、申屠宝卿、叶少琴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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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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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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