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恒”或“公司”) 收到罗定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通知书。现将通知书的主要内 容披露如下: 有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执行天津国恒、深圳市国恒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对天津国恒在中铁(罗定岑溪)铁 路有限公司持有的99.855%股权进行公开拍卖,并于2015年5月7日进行了第一次 公开拍卖。因标的无人报名而流拍。依有关规定对上述标的物拍卖保留价作下调 后作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已由拍卖公司定于2015年6月16日下午3时在广东省云浮 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以20938.92万元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天津国恒作 为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查文件:罗定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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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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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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