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机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89 号)核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公司“深机转债”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进入转股期。有关事宜见 2012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机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深机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到第六年的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 0.6%,
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3%,第五年为 1.6%,第六年为 1.9%。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付息日的前一日
为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
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二、债券赎回情况安排
1、“深机转债”赎回日:2015 年 5 月 29 日;
2、“深机转债”赎回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8 日;
3、“深机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5 年 6 月 5 日;
4、“深机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5 年 5 月 29 日
赎回具体事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机转债”
赎回结果的公告》。
三、摘牌安排
因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深机转债”自赎回日(2015 年 5 月 29 日)起停
止交易和转股,赎回完成后,无“深机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深机转债”不
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摘牌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
四、最新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2015 年 3 月 本次变动后 (2015 年 5 月
本次变动增减(+,-)
31 日) 29 日)
可转债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合计(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
94,928 0.006 - - 94,928 0.005
流通股)
04 高管股份 94,928 0.006 - - 94,928 0.00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91,727,180 99.994 358,947,401 358,947,401 2,050,674,581 99.995
其中,未托管股数 - - - -
三、总股本 1,691,822,108 100.000 358,947,401 358,947,401 2,050,769,509 100.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