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医疗”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三鑫医疗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9 号文核准,三鑫医疗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8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598,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872,241.06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29,725,958.94 元。2015 年 5 月 1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5]
第 6-00007 号)。
三鑫医疗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18,000.00 18,000.00
2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4,982.00 3,8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105.20 1,172.6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三鑫医疗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9,633.28 万元,并由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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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 6-00038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
1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18,000.00 6,479.28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术
2 3,800.00 2,951.19
改造及扩产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72.60 202.81
合 计 9,633.28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33.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发表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三鑫医疗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三鑫医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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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熊 丹 张树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