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9 号)核准,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6 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12.87 元。截止 2015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55,598,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
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25,872,241.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9,725,958.9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
第 6-00007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南昌昌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莲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用途
交通银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361650000018010110181 180,000,000.00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
招商银行南昌昌南支行 791904662210106 38,000,000.00
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中国银行南莲支行营业部 193228836901 11,725,958.9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合计 / 229,725,958.94 /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1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2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49,820,000.00 38,000,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1,052,000.00 11,728,200.00
合计 250,872,000.00 229,728,2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投入时间
1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64,792,829.32 2011.12.1-2015.5.31
2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29,511,883.46 2012.1.1-2015.5.31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8,118.45 2015.1.1-2015.5.31
合计 96,332,831.23 /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64,792,829.32 64,792,829.32
2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29,511,883.46 29,511,883.4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8,118.45 2,028,118.45
合计 96,332,831.23 96,332,831.23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332,831.23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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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332,831.23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96,332,831.23 元。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鑫医疗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三鑫医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4、审计机构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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