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8日以邮件方式和直接告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2015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以下议案,形
成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4名激励对象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2015年6月2日作为授予日,向公司4名激励对象授
予110.16万份股票期权和51.3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