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
议于 2015 年 6 月 2 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
效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简称“限制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董事王菁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
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董事王菁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
案时已回避表决。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为保证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王菁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
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