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合伙协议
及相关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合伙协议的
主要内容及相关方出具的承诺披露如下:
一、作为认购对象的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企业的补充说明内容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说明
本次认购对象有中航机电、中航产投、深圳君佑、新疆协和、东莞中科、广
东融易、李明斌、令西普、陈根龙等九名,其中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为有限合伙
企业,东莞中科、广东融易为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本次认购对象中无资管产品。
2、作为认购对象的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东莞中科、广东融易、深圳君佑、新疆协和属于其
规范的私募股权基金。上述认购人具体登记和备案情况如下:
(1)东莞中科
东莞中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
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0485)。
东莞中科已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
案系统填报了基金信息。
(2)广东融易
广东融易的基金管理人为东莞市融易分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融
易分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登记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编号:P1001965)。
广东融易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
案系统填报了基金信息。
(3)深圳君佑
深圳君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潇湘君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取得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5606)。
深圳君佑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
备案系统填报了基金信息。
(4)新疆协和
新疆协和的基金管理人为宁波景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景隆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编号:P1002648)。
新疆协和已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
案系统填报了基金信息。
3、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1)深圳君佑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制度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君佑合伙人之
间的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制度如下:
①企业利润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普通合伙人分取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收益的
10%;剩余收益再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投资收益的
计算方法为投资全部收入与投资成本之差。
②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支付,有限合伙人在实缴出资时一次性
按实缴出资额的 3%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③企业按项目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承担,项目投资退出后即进行利润分配或
亏损承担。
④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新疆协和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制度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疆协和合伙
人之间的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制度如下:
①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收取实缴出资额的 4%做为管理费,管理费无需合
伙人额外支付,全体合伙人授权普通合伙人在项目投资退出时直接扣除,专项用
于合伙企业管理和项目运营费用。
②合伙企业利润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普通合伙人收取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收益
的 20%;剩余收益再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
投资收益的计算方法为投资全部收入与投资成本之差。
③合伙企业按项目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承担,项目投资退出后即进行利润分
配或亏损承担。
④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承
诺所认缴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各合伙人之间不存
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承
诺所认缴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各合伙人之间不存
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4)根据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及其合伙人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承
诺函》,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及其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深
圳君佑和新疆协和的合伙人均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合伙
协议承担相应责任、享受收益。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作出的公开承诺情况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共有 9 位认购人,其中中航机电和中航产投为公司关联
方,其余认购人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
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且未来
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及其合伙人(合伙人为企业或公
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
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其他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企业或公司
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不会对发行对象(发行
对象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所获的收益作出保底承诺或者类似保
证收益之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 2015 年 5 月 29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及其合伙人
(合伙人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其他发行对象(发
行对象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不
会对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所获的收益作出
保底承诺或者类似保证收益之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 2015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诺函,承诺:“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及其合伙人
(合伙人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其他发行对象(发
行对象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不
会对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企业或公司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所获的收益作出
保底承诺或者类似保证收益之安排。”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说明
1、委托人或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公司
的关联关系等情况
(1)深圳君佑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君佑有 1 名普
通合伙人和 11 名有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深圳潇湘君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营业执照: 100 万 元
宜资产管理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货币出资
44030110995190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②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
成功控股集 营业执照: 3000 万 元
东路 139 号新城新 货币出资
团有限公司 430000000025418 人民币
世界 C5 栋
深圳前海潇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湘聚丰壹号 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营业执照: 3000 万 元
投资合伙企 A 栋 201 室(入驻 货币出资
440300602452227 人民币
业(有限合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伙) 书有限公司)
上海市闸北区共和
身份证: 3000 万 元
刘佳 新路 970 弄 37 号 货币出资
43040219XXXXXX1527 人民币
402 甲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身份证: 4500 万 元
罗秋林 区旺业豪苑旺业阁 货币出资
44030119XXXXXX3823 人民币
33D
广东省饶平县新丰
身份证: 9000 万 元
张梓良 镇上葵新华下屋 14 货币出资
44512219XXXXXX1212 人民币
号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
身份证: 街乙 29 号人才服 1800 万 元
廖芙秀 货币出资
45030519XXXXXX102X 务 中 心 20020201 人民币
号
身份证: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300 万元人
寇晓娜 货币出资
41040219XXXXXX0522 门内大街乙 45 号 民币
北京市海淀区世纪
身份证: 600 万元人
赵文 城远大园五区 8 号 货币出资
63010419XXXXXX1540 民币
楼 1 单元 1005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世纪
身份证: 900 万元人
梁春燕 城春荫园 11 楼 1 单 货币出资
11010819XXXXXX0086 民币
元 802 号
身份证: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 900 万元人
刘玉芝 货币出资
15210319XXXXXX1522 一路 234 弄 27 号 民币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身份证: 3000 万 元
黄凯 区太白路长富花园 货币出资
52011419XXXXXX0014 人民币
3 栋 702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的承诺函》,深圳君
佑的合伙人均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资格,为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
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承诺所认
缴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
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的承诺函》,深圳君
佑及其合伙人、潇湘君宜和成功集团的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聚丰壹号的
合伙人(追溯至实际控制人)与宝胜股份、宝胜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宝胜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系近亲属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疆协和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疆协和有 2
名普通合伙人和 2 名有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居民身份证
崔海燕 货币 4 万元人民币 4 万元
37020519XXXXXX5540
居民身份证
隋骁 货币 16.2 万人民币 16.2 万元
37090219XXXXXX0015
②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居民身份证
马圣法 货币 2170 万元人民币 0
37090219XXXXXX0310
北京团和投资 营业执照 40000 万元人民
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 110117019006118 币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的承诺函》,新
疆协和的合伙人均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资格,为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
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承
诺所认缴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各合伙人之间不存
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的承诺函》,新
疆协和及其合伙人与宝胜股份、宝胜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宝胜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近
亲属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资金募集到位情况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人认缴出资
额在合伙企业参与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
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各合伙人所认缴的出资额一次性缴足,并按《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在合伙企业
参与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在中国证监会
备案前,各合伙人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全部缴足,并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及
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如各合伙人届时
不能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导致本合伙企业对外无法及时履行所投资项目资
金缴付义务时,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未及时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
应承担补缴义务,并在其所认缴的金额内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如届时不能
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导致本合伙企业对外无法及时履行所投资项目资金缴
付义务时,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未及时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在认
缴出资额限度内承担补缴义务,并在其所认缴的金额内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
任。”
根据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与发行人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深圳君佑和新疆协和违反约定拒绝按期足额缴纳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资金或
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宝胜股份支付相当于其应缴纳认股资金总额 20%的违
约金。
4、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的限制情
况
根据《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按照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合伙企业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存在锁定期的,在规定的锁定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潇湘君
佑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
根据《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按照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合伙企业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存在锁定期的,在规定的锁定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合伙
企业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
(三)委托人或合伙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协和及深圳君佑的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备查文件
1、《深圳潇湘君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相关各方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