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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03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7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6月1日
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
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无锡永中软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中软件”或“标的公司”)25%股权以3,750万元人民币的价
格转让给华软成长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软成长”)。
    本次交易资产所涉金额为3,750万元人民币,属于一般购买、出售资产的类
别,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的有关手续。公司于
2015年6月1日与华软成长就本次交易签署《关于永中软件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
议》。
    三、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软成长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点:无锡新区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射手座 B295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许勇强)
    5、营业执照号:320200000231864
    6、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7、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04 日
    8、与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永中软件25%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权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3、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无锡市新区震泽路18号无锡(国家)软件园飞鱼座D幢
    (3)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4)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7日
    (5)注册号:320213000123681
    (6)主营业务:以办公软件为核心的基础软件产品开发和服务
    (7)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标的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永中软件25%股权。
    2、交易主体
    出让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软成长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成交金额:3,750万元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支付期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向公司支付50%的股
权转让价款;公司收到50%的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5日内,协助办理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转让股权的过户登记)。转让股权的过户登记办理完毕后3
日内,受让方向公司支付剩余的50%股权转让价款。
    6、协议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7、交易定价依据:公司于2013年8月通过无锡产权交易所举牌转让方式取得
永中软件25%股权,转让价格3,000万元。本次交易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公司估
值为1.5亿元,2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750万元,公司取得投资收益750万元。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未来增持永中软件股权而达到绝对控股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决
定出售所持永中软件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永中软件的股
权,且收回资金3,750万元,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收回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750万元。公司本次出售永中软
件股权,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永中软件的股权,由华软成长创业投资
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部分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实现公
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根据交易对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资信情况,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
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永中软件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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