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02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4]77 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4]77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4]77 号)(以下简称“《投资
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老
股转让、限售期、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
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 号)。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认真阅读 2015 年 6 月 2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上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凤形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6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承销商”)。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凤形股份”,股票代码为 00276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 2,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
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3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
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投资者只能
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
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
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8.31 元/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申
购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9:30-15:00。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
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
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8.31 元/股进行申购,网
上申购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5 年 6 月 4 日(T+1 日)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
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 1,320 万股时;
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5 年 5 月 25 日(T-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凤形股份   指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      指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
本次发行               指
                            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
网下发行               指   发行 1,3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8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
网上发行               指
                            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
                            数量)
                            符合 2015 年 5 月 25 日(T-7 日)《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
网下投资者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
                            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除网下投资者以外的在深交所开户且满足《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网上投资者             指   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市值的投资者。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T-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T-3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期间。截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T-3 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 6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4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
 息,报价区间为 7.53 元/股-8.31 元/股,申报总量为 150,480 万股。经核查后,网
 下投资者均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
 资料,无网下投资者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所有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
 150,480 万股。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要求已完成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114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8.30                                    8.31
           (元/股)                                  (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8.31                                    8.31
           (元/股)                                  (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结果按照报价
 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拟申购
 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
 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
 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
 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
 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
     按上述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申购时间晚于 2015-05-28 09:50:11.407 的
 12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剔除的累计申购数量为 15,8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
 报总量的 10.53%。被剔除的配售对象共 12 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
 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8.30                                     8.31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8.31                                      8.31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报价中位数(元/股)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金属制造业(C33),截止 2015 年 5 月 29 日(T-3),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4.33 倍。
     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15年5月29日前20
                                                        每股收益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                    市盈率(倍)
                                                        (元/股)
                                 (含5月29日)
  300345.SZ       红宇新材              44.05              0.12          367.08
  002352.SZ       鼎泰新材              49.83              0.31          160.74
  002318.SZ       久立特材              77.00              0.61          126.23
  002547.SZ       春兴精工              31.60              0.36          87.78
  002652.SZ       扬子新材              14.05              0.23          61.09
                         算术平均市盈率                                  74.43
    数据来源:WIND
    注: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时已剔除红宇新材、鼎泰新
 材和久立特材。
     本次发行价格 8.31 元/股对应的 2014 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22.9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
 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
 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8.31 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为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
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56 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101 家,
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3,320 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 133,320 万股。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的名单、报价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
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
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
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2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3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8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1 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2、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14,744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8,2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3,53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约为 14,744 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T-7 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
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
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在《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5 年 5 月 25 日(周一)
            T-6 日
                              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截止日(中午 12:00 截止)
   2015 年 5 月 26 日(周二)
            T-4 日
                              初步询价开始日(9:30-15:00)
   2015 年 5 月 28 日(周四)
            T-3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2015 年 5 月 29 日(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有效申
            T-2 日
                              购数量
    2015 年 6 月 1 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5 年 6 月 2 日(周二)   网上路演
             T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2015 年 6 月 3 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5 年 6 月 4 日(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网下申购余款退还
    2015 年 6 月 5 日(周五)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5 年 6 月 8 日(周一)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
售对象家数为 101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3,320 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
133,320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
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
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9:30-15:00 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
    2、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8:30-15:00。提供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
购资金。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报价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
全额缴纳申购款。
    3、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足额
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应当于 T 日 15:00 前到账。
    4、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
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向网下发行银
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5、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6、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
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6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司网下发行专户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
     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7、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
     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华林证
     券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完成双向回拨机制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
     行配售:
         1、华林证券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华林证券及
     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
     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缴款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为 A 类投资者;
    (2)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资金”)为
B 类投资者;
    (3)其他投资者为 C 类投资者;
    3、若网下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2)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
低于 C 类投资者;
    (3)将不低于网下发行数量 40%、20%分别优先向 A 类、B 类配售。如果
A 类、B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和 20%,A
类和 B 类投资者的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进行配售;
    (4)当由于向 B 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发行数量的 20%而使得 B 类
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 A 类投资者时,B 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份额将相应调整使
得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
    4、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网下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5、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中止
发行。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中止发行。
    7、零股的处理原则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 股,产生的零
股分配给初步询价时提交的拟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申购数量相同时,产
生的零股分配给初步询价时报价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
(四)网下发行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
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收
款银行账户。
    2、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网下发行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
量等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
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
    1、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账户进行确认。
    2、验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15 年 6 月 4 日(T+1
日)对获配的网下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
    3、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
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或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
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
(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8.31 元/股,即为网上申购价格。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凤形股份”,申购代码为“002760”。
(四)参与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T 日,含当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 2015 年 6 月 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符合《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 号)所规定
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
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
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投资者网上可申购额度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 年 6 月 1 日(T-2 日,含)
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
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
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投资者需于 2015 年 6 月 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
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8,5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
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
确认。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需于 2015 年 6 月 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
请 参 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158 号)的规定。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5 年 6 月 3 日(T 日,含
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
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七)申购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3、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5、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
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对于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新股申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
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
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
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投
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
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
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 年 6 月 4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年 6 月 4 日(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
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
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6 月 8 日(T+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十)结算与登记
    1、2015 年 6 月 4 日(T+1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全部申购资
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 年 6 月 5 日(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
易网点。
    3、2015 年 6 月 8 日(T+3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
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
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
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宗明
   住所: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电话:0563-4150393
   传真:0563-4150330
   联系人:王振来
    2、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5 号 7 号楼 401
   电话:0755-82707981
   传真:0755-8270797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2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提交时间                                备注
                                                               (元)     量(万股)
益民基金管理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          2015-05-28
                                                                 8.31       1,320       剔除
    有限公司         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0:59.143
航天科工财务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05-28
                                                                 8.31       1,320       剔除
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13:17:05.330
天津远策投资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          2015-05-28
                                                                 8.31       1,320       剔除
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10:25:39.643
中国国际金融   建行北京铁路局企业年金计          2015-05-28
                                                                 8.31       1,320       剔除
    有限公司           划中金组合               10:07:41.237
建信基金管理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2015-05-28
                                                                 8.31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