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监事会会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
未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50%,本次会议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监事人数未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50%,本次会议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本
次会议审议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如下:
一、审议《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罗照亮、赵自民、陈济乐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无。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实《关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50 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12 人,其他人员不超过 13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
(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