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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15-06-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阴海达橡
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达股份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0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 19.80 元/
股,并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00 股。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合计转增 66,670,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3,340,000 股。2013 年 6 月 6 日,
该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钱振宇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的女儿、钱振宇的妹妹钱燕韵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市前担任公司董事的钱胡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钱振宇承诺:本
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的女儿、钱振宇的妹妹钱燕韵承诺:
在钱胡寿或钱振宇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自本次发行的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钱胡
寿或钱振宇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若钱胡寿或钱振宇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则其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若钱胡寿或钱振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则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若钱胡寿或钱振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之后
申报离职,则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
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06 月 03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1,701,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77%;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7,533,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3 名,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号       有人姓名   份数量(股) 股份数(股)        流通股份数(股)
 1       钱燕韵        8,020,000         8,020,000         2,005,000       承诺
 2       钱振宇       10,869,788        10,869,788         2,717,447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2 年 6 月 5 日辞
 3       钱胡寿       32,811,330        32,811,330        32,811,330       去公司董事长、董事
                                                                           职务
       合计           51,701,118        51,701,118        37,533,777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
                           63,666,395      47.75%     14,167,341     51,701,118         26,132,618      19.60%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965,277       8.97%     14,167,341                  -    26,132,618-      19.6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51,701,118      38.77%                -   51,701,118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73,605      52.25%     37,533,777                  -    107,207,382      80.40%
三、总股本                133,340,000       100%                 -                -    133,340,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达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胡寿、钱振宇及一致行动人钱燕
韵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海达股份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海达股份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文婷              王骥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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