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以书 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发出书面表决票 5 票,截止 2015 年 5 月 29 日 15 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 5 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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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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