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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9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硕贝德
股票代码:300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治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丽豪苑鹏***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丽豪苑鹏***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硕贝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的情形。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条件如下:
    1、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硕贝德/上市公司             指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硕贝德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合计持有的杰普特 96.40%股权;同时,硕贝德拟向达晨创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                   盈 2 号计划、架桥富凯二号、诺安 1 号资管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及朱坤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治家、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杰普特                      指   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同聚咨询                    指   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本报告书                    指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     义 .............................................................................................................................................. 2
目     录 .............................................................................................................................................. 3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四、信息披露人之间的关系 ................................................................................ 5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6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章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9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 ...................................................................................................... 10
       二、备置地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一 .................................................................................................................. 11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黄治家为杰普特的控股股东,且持有同聚咨询 56.935%出资额并为同聚咨询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同聚咨询为黄治家的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治家
                姓名                                       黄治家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282319660224****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丽豪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同聚咨询
名称               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企业性质           外商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上坑社区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科技厂区 1 号楼东南
注册地
                   三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治家
认缴资本           1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27 日
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094044986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09404498-6
许可经营信息       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黄治家出资 56.935 万元,出资比例为 56.935%;刘健出资 4.55 万元,出
                   资比例为 4.55%;CHENG XUEPING 出资 24.24 万元,出资比例为
股东情况
                   24.24%;刘猛出资 4.848 万元,出资比例为 4.848%;赵崇光出资 3.03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3%;刘明出资 3.03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3%;魏
                 艺出资 3.367 万元,出资比例为 3.367%。
    同聚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治家,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信
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1、信息披露义务
人:黄治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治家、同聚咨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人之间的关系
    黄治家持有同聚咨询 56.935%出资额并为同聚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收购办法》,同聚咨询为黄治家的一致行动人。
                                    黄治家
                                        56.935%
                  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硕贝德股东;硕贝德将收购信息
披露义务人、刘健、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力合清源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杰普特 96.40%股权。硕贝德收购杰普特,
有利于丰富产品线,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硕贝德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即硕贝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
包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直接持有硕
贝德 14,164,89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占硕贝德发行后总股本的 5.4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硕贝德拟向黄治家、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
伙)、刘健、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杰普特
96.40%股权。根据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 16,410,070 股,其中
向黄治家、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合计发行 14,164,895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硕贝德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股份)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2.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3、 若前述锁定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各方将对锁定期安
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
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硕贝德控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
                 限公司                   地           片区 SX-01-02 号
股票简称         硕贝德                                      股票代码        300322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上坑社
                 黄治家、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区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科技
                 企业(普通合伙)
                                                                             厂区 1 号楼东南三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14,164,895 股                  变动比例:            5.46%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不适用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备注:本次交易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治家
                                   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治家
                                                2015 年 5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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