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
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5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81%。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5 年 5 月 26 日 19.06 元/股 1580 2.8350%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工程(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宗交易 2015 年 5 月 27 日 19.11 元/股 1200 2.1531%
合计 2780 4.9881%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合计持有股份 277,222,920 49.7415% 249,422,920 44.7534%
建设工程(集团)有
其中:
限责任公司 277,222,920 49.7415% 249,422,920 44.75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本次减持后,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9,422,92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4.7534%,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根据兵团建工集团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做出的发行前股份限制流通及自
愿锁定承诺,兵团建工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自愿锁定股份,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限售股份已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兵团建工集团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4、兵团建工集团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形;
5、兵团建工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 5%。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