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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决定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1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14 日-2015 年 6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4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
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6 月 9 日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第五
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6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2、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津贴标准的
议案》;
    4、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
标准的议案》;
    5、审计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
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赵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
的简历详见 2015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霍向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的简历详见 2015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天津荣之
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8、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高思华、李全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 2015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第 1、2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 8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
票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
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
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 2015 年 6 月 12 日 17:00 前传真至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5 层公司第五
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64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议案 1,
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
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
案(即议案 6)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即议案8)外的所有议案            100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00元
   5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5.00元
   6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元
   7      关于注销天津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7.00元
   8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元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思华为公司独立
 (1)                                                     8.01元
          董事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全为公司独立董
 (2)                                                     8.02元
          事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计投票制的
议案(议案 1-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8),在“委托数量”项
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股东每一股份拥
有该议案中应选举董事数量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累计表决权票数可以集
中使用,但分配投票投出的表决权票数在每一议案中不能超过该股东在该议案中
的累计表决权票数。否则,该股东在该议案中的投票作废。
    表 2 议案 1-7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表 3 议案 8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思华投 X1 票                        X1 股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全投 X2 票                          X2 股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持股数×2)
    注: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股
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自主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
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
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
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
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 5 分钟后即可使用。服
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
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
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4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1 层
    4、公司邮编:100080
    5、联系人:史卫华、高少薇
    6、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8、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
年6月15日召开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
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即议案 8)外的所有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6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注销天津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
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8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如下:
                                                        表决结果(股)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8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思华为
 (1)
         公司独立董事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全为公
 (2)
         司独立董事
    说明: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写票数。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
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3、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
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
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
依次当选董(监)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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