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
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监事。至 201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时,监事
会 2 名成员传回表决票,其中,监事阎建明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会主席
朱小卫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2 年-201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运用日常流动资金开展结构化收益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
钴金属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融资贰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三至五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