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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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09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立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9,55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06%。
公司已于2015年 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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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告编号:2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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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独立董事代表汇报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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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外部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副董事长人数变化,公司拟制订章程修正案。
将原章程“第九十六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1人。”修改为:
“第九十六条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2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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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443.31 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
负数,公司决定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所得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33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2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和《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215-005),其中 2015-004 公告内容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有变更。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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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翁三川、方芬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