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出席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航空”)引进 46 架 B737 系列飞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航空引进 46 架 B737 系列飞机。公司将在具体实 施前述飞机引进交易时另行披露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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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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