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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3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
    公司注意到,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
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将投资
100 亿元在杭州湾新区建设斐讯产业园及慧球科技智慧城市项目;其中,斐
讯产业园内将设立包括大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生产制造中心和仓储物流
中心,产业园将结合斐讯上海总部共同辐射长三角;慧球科技将与杭州湾
新区在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产业园等系统化
智慧城市领域深度合作,打造智慧城市示范点。
    二、澄清说明
    公司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宁波杭州
湾新区智慧城市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并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告
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披露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智
慧城市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
理委员会、公司关联方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宁波杭州湾
新区智慧城市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
会计划在未来 5 年(2015-2019 年)由宁波杭州湾新区下属全资公司投资建
设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城市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支
持公司以合法的方式参与合作或获得新区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资格。项目范
围包括: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产业园区、智
慧新区建设等。预计项目总投资额度不低于 30 亿元,其中第一期(2015 年
至 2016 年底)投资建设项目约 15 亿元人民币;第二期(2017 年至 2019 年
底)投资建设项目约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总包方参与宁波杭州湾新区
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融资信息化建设,为整个智慧宁波杭州湾新区项目提供
顶层设计,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城市未来各子项目提供咨询和设计方案,
并确保相应服务优质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若存在人员、资金、
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公司关联方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向公
司提供必要且合法的支持。
    2、就相关报道中提及的签署 100 亿元协议事宜,公司已向关联方上海
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函进行核实,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回函称:
    (1)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期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
设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宁波斐讯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上海斐讯数
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辖区内投资建
设“宁波斐讯产业园项目”事宜达成一致,项目总投资约 70 亿元;部分媒
体在相关报道中将两份协议进行了合并报道,未就两份协议的签署方、协
议金额做明确区分,以致引起歧义。
    (2)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27 日召开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其关于不再开展智慧城市业务的议案。上海斐讯数据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承诺除完成之前已开展的智慧城市业务外,其及其拥有权益
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开展新增的智慧城市业务;其及其拥有权益的
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亦不新投资任何开展智慧城市业务的企业。截至目前,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严格遵循了前述承诺。
    三、特别提示
    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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