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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今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214 号),2015 年 5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国恒
    3.证券代码:000594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 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值,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7 月 17 日起暂停上市。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
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588,820.33 元人民币,营
业收入为 7,831,678.00 元人民币,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会
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
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
司将聘请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
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
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 系 人:袁君、于丽
       2.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二道瑞航广场 19-1-507
       3. 电       话:15712253312
       4. 传       真:022-58838676
       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6:30
     五、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2015-03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
一交易日终止上市,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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