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渤海活塞
股票代码:600960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5 年 5 月 22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
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滨州渤
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滨州渤海活塞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渤海活塞、上市公司 指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长信基金 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上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
易的普通股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10003158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9 日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税务登记号:税沪字 310115750303537
主要股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6.67%)。
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9 楼
邮编: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0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区的居留权
覃波 男 总经理董事代任董事长 中国 无
杨泽柱 男 董事 中国 无
陈谋亮 男 董事 中国 无
彭辰 男 董事 中国 无
胡柏枝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黄宪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宋晓燕 女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周永刚 男 督察长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
在外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渤海活塞股份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
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减持所持股票,以实现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继续
减持渤海活塞股份的可能性。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 益变动 前 ,信 息披露 义务人 持有渤 海活塞 28,796,669
股,占渤海活塞股权比例的 5.49%。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渤海活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35,968
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渤海活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60,701 股,占渤海活塞总
股本的比例为 0.4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
减持股份数量:渤海活塞 26,235,968 股股份
减持股份比例:占渤海活塞 5.00%的股份
本次减持股份的性质:无限售流通 A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渤海活塞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渤海活塞 5.49%股权,共
计 28,796,669 股。此外,本次减持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渤海活塞股份的情况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渤海活
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35,968 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价格区间为 11.55 元/股至 13.48 元/股。
除本次减持渤海活塞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至 5 月 11 日,累计减持渤海活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35,887
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价格区间为 10.53 元/股至
11.28 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师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丹
日期:2015 年 5 月 22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在 山 东 滨 州 市 渤 海 二 十 一 路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地 569 号
股票简称 渤海活塞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 动
有 □ 无 √
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
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市 公 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28,796,669 股 持股比例: 5.49%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 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2,560,701 股 变动比例:0.49%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是 √ 否 □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 否在 二 级市 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告
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田丹
日期: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