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贝德”)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参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无锡市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光电
子”)业务的参与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50万元受让广东毓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毓秀集团”)持有的中兴光电子的7.25%的股权,以及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550万元受让陈耿标持有的中兴光电子的2.75%的股权。
本次交易属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广东毓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01000146151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栀子花街1号101铺
法定代表人:林毓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
介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装饰石材
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五金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
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二)陈耿标
身份证号码:44058219****205813
国籍:中国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南路 438 号大院 12 号
广东毓秀集团有限公司和陈耿标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
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介绍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无锡市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13000002745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法定代表人:谢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月31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光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
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料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兴光电子当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广东中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92.3956 51.848
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95.9053 27.91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0.4440 4.609
林伟平 281.2550 5.625
广东毓秀集团有限公司 362.5003 7.25
陈耿标 137.4999 2.75
合计 5,000
本次交易后,中兴光电子当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广东中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92.3956 51.848
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95.9053 27.91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0.4442 14.609
林伟平 281.2550 5.625
合计 5,000
2、财务状况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会计期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222,263,631.49 251,846,927.98
其中:流动资产 145,241,591.50 202,528,197.96
非流动资产 77,022,039.99 49,318,730.02
负债合计 102,501,921.21 183,921,299.69
其中:流动负债 102,501,921.21 183,921,299.69
股东权益合计 119,761,710.28 67,925,628.29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会计期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27,858,635.87 194,587,773.96
营业利润 11,136,202.05 -17,055,432.51
利润总额 11,810,164.35 -16,923,386.80
净利润 11,836,081.99 -14,935,726.44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毓秀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中兴光电子7.2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陈耿标同
意将其持有的中兴光电子2.7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毓秀集团、陈耿标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
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
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毓秀集团持有的中兴光电子7.2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50万元,陈
耿标持有的中兴光电子2.7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0万元,本公司同意在本协
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上述全部价款。
4、毓秀集团、陈耿标收到本公司应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为各自转让的全部
股权交付之日,该等股权自此日发生转让的效力。
5、全部股权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各方应根据工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要求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6、本次股权转让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本次股权
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依法承担;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支出的费用,
由中兴光电子承担。
五、定价及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受让定价依据为毓秀集团、陈耿标于2014年对中兴光电子增资认购价
格。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影响
此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兴光电子股权比例增至14.609%,将进一步提
高公司对中兴光电子业务的参与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