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5月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
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选举倪志江(简历附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经营性高速公路建
设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此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该项投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
则,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过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出资
108,206.7 万元人民币投资福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 2015 年 5 月 22 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新疆中
北运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上述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 54,5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2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倪志江先生简历
倪志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8 年 3 月,本科学
历,在读 EMBA,高级政工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办公室主办科员、副主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纪委书记。
截至2015年5月20日,倪志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