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二O一四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6 月 1(星期一)下午 14:35。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 6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交易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
间(2015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内可以乘坐 30 路、42 路公交车到达格力电器巴士站)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
项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
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还将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2014 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 4、《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5、《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7,080,003,599.12 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687,732,132.21 元,
减去已分配利润 4,511,798,158.50 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
14,255,937,572.83 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
司总股本 3,007,865,439 股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9,023,596,317 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公司总股本 3,007,865,4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7、《公司 2015 年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议案 8、《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9.1 选举董事
9.1.1 选举董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2 选举孟祥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3 选举叶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4 选举黄 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5 选举张军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6 选举徐自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2 选举独立董事
9.2.1 选举王如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2 选举郭 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3 选举卢 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报深交所备案,待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许楚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0.2 选举郭书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 11、《公司章程(2015 年)》
议案 1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上述议案分别经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九届二十次董事会、
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5 月 12
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文 件 ( 2015-004 ,
2015-005,2015-2015-007,2015-008,2015-011,2015-016)。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议案 5、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议案 8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议案 9、议案 1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
票结果进行披露。
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做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5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
00~5:30
4、登记地点:
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 真:0756-8622581
联系人:杨永兴 谭海雁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区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7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做出如下表决指示:
(1) 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
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0651 格力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065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对应申报
价格相对应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
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对应申
议案 议案内容
报价格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元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3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3.00 元
4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元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元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元
7 《公司 2015 年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7.00 元
8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元
9.1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董事(累积投票制) ——
9.1.1 选举董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01 元
9.1.2 选举孟祥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02 元
9.1.3 选举叶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03 元
9.1.4 选举黄 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04 元
9.1.5 选举张军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05 元
9.1.6 选举徐自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06 元
9.2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
9.2.1 选举王如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1 元
9.2.2 选举郭 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元
9.2.3 选举卢 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元
10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
10.1 选举许楚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1.01 元
10.2 选举郭书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1.02 元
11 《公司章程(2015 年)》 12.00 元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13.00 元
4)输入“委托股数”:
①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
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②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9.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董事》、
议案9.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及议案10—《公司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委托价格”项填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数量”项下
填报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
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对监事候选人表
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
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
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
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股东
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
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31 日下
午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 日下午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