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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二○一五年五月拉萨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全天: 9:15—15:00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
    现场会议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公司 6610 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
    大 会 秘 书:公司董事会秘书西虹女士
   会 议 议 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律师、计票人、监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
    5、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
    6、由大会秘书宣读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7、见证律师宣读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在
本次大会记录本上签字
    9、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拟对《公司
章程》原一百零六条、原一百一十一条、原一百五十五条进行
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6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3 人。
每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6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每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二、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
长 3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现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
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三、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一)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5 元。(二)审计
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2 元。(二)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
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详见 2015 年 5 月 9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
//www.sse.com.cn 网站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5 月修订)。
    以上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
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
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
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9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
站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
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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