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材料 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5 月 19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下发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08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 提交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还需取得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重组 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程序,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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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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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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