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公告编号:2015-03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15】
第 75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在 2014 年年度报告和 2015
年一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违规事项并要求公司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
况及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关于信息披露准备工作不充分
1、相关情况
公司原定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1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14 年年度
报告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申请延迟至 4 月 30 日披露 2014 年年报,并同日披露
2015 年一季度报告。
2、说明
(1)公司就收购李剑南等股东所持闽锋锂业 29.95%股份作价调整的会计处
理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反复沟通,导致不能如期披露。
对公司 2012 年 10 月收购李剑南等股东所持闽锋锂业 29.95%股份作价调整
的会计处理事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了必要审计程序后,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将重新确认的转让款 8,985 万元与原定的
19,467.50 万元的差额 10,482.5 万元转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未发现有不合理
之处。(具体详见《关于确定闽锋锂业 29.95%股权作价事项进展情况暨股票复牌
的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众和股份调整闽锋锂业股权作价会计处理的专项
意见》)。
在年报编制即将完成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事项会计处理提出新的意见,
并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把会计处理新意见函复公司。他们认为:2014 年 8 月公
司又通过受让厦门黄岩股份 100%股权实质取得闽锋锂业 33.1894%股权,将两项
发生时间间隔较近、交易标的相似而估值发生较大变动,实质交易对象相似的交
易结合考虑,比单独处理每一交易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虽然受让闽锋锂业 29.95%股权根据估值调整条款产生了 10,776.04 万元收益,
但结合随后实质受让闽锋锂业 33.1894%股权的对价,整体调整公司资本公积及
留存收益更为恰当。
(2)由于同日披露年报及季报,需最终核对及提交的文件较多,导致 2015
年 4 月 29 日年报系统提交工作时间较迟,影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处理
工作。
3、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合理安排相关工作,同时加强相关人
员业务培训以及与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制订切实可行的时间计划表并严格按计
划实施,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二、关于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修正与经审计业绩差异
1、相关情况
2015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67 万元至 4209 万元。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14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334 万元。业绩预计修正公
告中披露的修正后净利润与经审计年度报告实际数据差异较大。
2、说明
导致业绩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在业绩修正预告时未充分考虑浙江雷奇存货等
资产减值损失及其导致的商誉减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数。
根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价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浙
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咨询报告》【编号:(2015)榕联咨字
第 001 号】,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于估值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清算
法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57.27 万元。在此评估基础上,公司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认为,浙江雷奇存货及商誉存在减值,应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时
对于公司亏损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如下:
(1)浙江雷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调整导致存货减值损失比预计的多发生
867 万元和所得税费用少冲减 332 万元。
以前年度对于浙江雷奇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采用收益法,基于浙江雷奇连续
亏损,评估师认为该子公司存在无法持续经营的可能性将评估方法改为清算法,
导致本期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 867 万元,同时对于亏损额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332 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比预计的多发生 547.03 万元。
浙江雷奇可辨认资产账面价值为-2,106.25 万,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对公司收购浙江雷奇事项所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547.03 万元。
3、整改措施
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同时注重加强和外部会计师、评估师沟通、联系,
防范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1、相关情况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一季度亏损 1746 万元。
公司未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说明
3 月末,因财务部门忙于审计和评估工作,未能及时书面通知证券部门第一
季度亏损情况,故证券部门也未发现需要进行一季度业绩预告。
3、整改措施
公司要求财务部门和证券部门加强沟通,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