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的附属子公司)
担保协议额:为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承诺以其资产分别为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317万元,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4.58%,逾期担保额为7,705万元。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参股公司的附属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5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到2007年10月10日;及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4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到2007年5月15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
法定代表人:刘鑫
经营范围:全封闭组合电器、高压断路器等高压开关及控制设备的制
造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的附属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该公司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97994万元,负债总额61269万元,净资产36724万元,净利润9621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等额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9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期限到2007年10月1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期限到2007年5月15日;
4、反担保:被担保人承诺以其资产分别为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为其担保不会产生损失,同时被担保人作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的附属子公司,每年为上市公司创造可观的投资收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317万元,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4.58%,逾期担保额为7,705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的抵押合同;
3、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的抵押合同;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