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南车”)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748 号)核准。根据本次合并方案,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出了关于本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98 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4.4.9 条和第 14.4.10 条等
规定,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对你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根据《上
市规则》第 14.4.12 条的规定,本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
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对本公司 A 股股票予以摘牌,本公
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
本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股票代码:601299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
摘牌日期:2015 年 5 月 20 日
由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本次合并的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换股实施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 A 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票将按照 1:1.10 的比例
转换为中国南车 A 股股票,即每 1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可换取 1.10 股中国南车 A
股股票。本公司 A 股股东换得的中国南车 A 股股票将于本次合并换股完成后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南车将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申请股票简称变更,
并于完成该等手续后以新的股票简称复牌,具体上市时间及复牌时间将由中国南
车另行公告。
本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 A 股股票,在换
股时一律转换成中国南车的 A 股股票,原在本公司 A 股股票上设置的质押、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相应换取的中国南车 A 股股票上维持不
变。
二、未领取现金红利的处理
对于本公司 A 股股东在本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前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
拟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中国北车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南车签署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
公司之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中国南车将于换股实
施日(具体时间将由中国南车另行公告)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本公司 A 股
股东发行的新增 A 股股份登记至本公司 A 股股东名下。同时,自交割日起,本
公司和中国南车的全部资产(包括其直接投资之全部公司的股权)、负债、业务、
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合并后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公司
及中国南车将在交割日后尽快完成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过户手续,并
将随后办理相关各项工商登记手续。
(二)人员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南车签署的《合并协议》,本公司和中国南车全体员工的
劳动合同由合并后新公司继续履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后,就本次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中国南
车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东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5 号楼 604 室
邮政编码:100078
电话: 010-5189 7033
传真: 010-5260 8380
(二)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 5 号楼 922 室
邮政编码:100036
电话: 010-5186 2188
传真: 010-6398 4785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