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以电 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控股子公司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 申请的人民币 35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担保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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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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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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